推薦工作許可的要求 

非政府組織局向申請入職G1類(傳教士和志願人員)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向公民和移民總局(DCIC)提出建議。向滿足以下要求的組織發出推薦信;

不。

要求

1。

給非政府組織局執行主任的一封求職信,要求提出工作許可建議,並說明要求的月數。

2。

工作許可證受益人就業或聘用合同/協議的複印件

3。

受益人的任命/邀請函

4,

與該非政府組織合作的外國和當地工作人員名單,他們的職稱和每位工作人員合同的期限

5,

有效的受益人良好行為證明

受益人的簡歷(簡歷/簡歷)

7

招聘外國僱員/成功計劃的理由(志願人員除外)

8。

該組織的註冊章程或組織章程大綱或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其他管理該組織的文件的複印件。

9。

一張圖表,顯示其註冊組織章程或組織章程大綱或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其他管理本組織的文件中規定的組織結構

10。

烏干達註冊服務局(URSB)出具的《公司註冊證書》的認證或公證副本,或來自原籍國的等效證書

11。

證明付款的正本和經營許可證的複印件(許可證的有效期應為自申請之日起至少7個月)

12

機構受益人的學歷證明副本或經公證的副本

13

護照生物數據頁面的複印件

14。

移民身份複印件(例如簽證頁面)

15

市建局的組織的稅務識別號(TIN)證書

注意: 僅出現在已更新的國家NGO註冊(UNNR)上的NGO 可以申請此服務。

如何提交申請

申請書應以標籤清晰的春季檔案的形式,以紙質形式提交給非政府組織局。為了便於交叉檢查和驗證,應根據此需求表中的順序排列彈簧文件中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