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換註冊證明,操作許可或其他文件的要求

組織可以尋求替換非政府組織局發布的任何文件。如果NGO局發出的原始證書,操作許可證或任何其他文件的原件遺失,損毀或被抹去而變得難以辨認,則NGO局可根據以下要求籤發替代的原始文件。

不。

要求

1。

給非政府組織主席團執行主任的求職信。

2。

填寫表格G

3。

關於損失或損壞的有效警察信件。

4,

至少兩名創始人或發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或護照)的複印件。

5,

訂明費用的付款證明

費用

非政府組織局發出的更換註冊證書,操作許可證或任何文件的費用。

60,000

點擊此處查看其他費用以及付款方式

如何提交申請:

申請書應以標籤清晰的春季檔案的形式,以紙質形式提交給非政府組織局。為了便於交叉檢查和驗證,應根據此需求表中的順序排列彈簧文件中的文件。